2)44 抱歉,我不会喝酒_我记得我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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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的本事又达不到,只能走弯路了。

  在龙城的时候,刀疤脸说过,但凡有活路,谁愿意出来卖?这世间就是这样,很多好姑娘都被逼成了女表子。

  这么一想,我顿时释然了,起码跟那些被迫堕入风/尘的女孩子比起来,我算是幸运的,至少我的黑暗已经到头了,光明触手可及。

  可我万万没想到,就是有那么一种人,生来就是该倒霉的,一旦有一点儿好运降临,就连老天都看不过眼,要横插一杠子阻拦。

  第二天来上班的时候,刘杨告诉我,老板不同意我解约,说合同签的是三年的,就必须干满三年,否则就要以违约的罪名起诉我,让我赔偿违约金。

  我当时签的驻场歌手的合约是年薪十万,因为我的生活比较艰难,又是赵婶介绍进去的,刘杨替我争取了十万的预支薪水,如果违约,要赔偿三倍,也就是三十万。

  三十万啊!我上哪儿弄三十万去?

  我斟酌了很久,我一穷二白,没房没车,就是去银行贷款都贷不来。亲爹都不要的苦孩子,根本指望不上亲戚。唯一能指望的也就两个人,卫砺,木林森。

  木林森是我未来的老板,可是我一天工没给他打,凭什么让他给我出三十万,还是违约金赔偿!

  至于卫砺,我巴不得离他越远越好,当然更不可能主动开口问他借钱。

  其实我想进军歌坛,还抱着一个幻想。

  如果我真的红了,我就也是有钱人了,再也不用因为贫穷无势而被卫砺欺压了,到时候我可以想离他多远,就离他多远。

  可是违约金赔偿对我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这可怎么办?

  木林森是商人,商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他不可能等我满了三年合约之后再加入到木氏旗下。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怎么办?

  一整夜我都闷闷不乐的,演出结束之后,我蔫巴蔫巴地回休息室,看见方姿在喝酒,一瓶红酒已经下去一半了。

  “程诺,来,陪我喝一杯。”方姿握着酒瓶朝我扬了扬,对着瓶嘴就吹。

  我吓了一跳,敬谢不敏地拒绝:“抱歉,我不会喝酒。”

  “不会喝酒?不会喝酒你来酒吧?当歌手?”方姿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哈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程诺,你还真是这凡尘浊世的一股清流啊!”

  我没理会方姿的嘲笑,默默地走到床边坐下,靠着床头发了会儿呆。

  方姿突然放声大哭起来,伏在桌子上哭得一抽一抽的。

  “你怎么了?”我皱眉,虽然跟她没有多少交情,可是看她这个样子,还真有点不放心。

  方姿哭得嗷嗷的,没回答我的话,我又问了一遍,她还是没吭声,我也就不问了,默默地躺下,盯着天花板想心事。

  突然,方姿哽咽着说:“程诺,你要是有机会,一定要牢牢抓住。那个木老板年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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