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9 自作孽,不可活_我记得我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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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茫然抬头,眯着眼睛看着当空烈日,苦笑着自言自语:“下雨了么?”

  手机突然响了,我没动弹,机械地迈着迟缓的步子,在炎炎夏日的正午往前一点一点挪。

  手机铃声固执地响了一遍又一遍,不记得过了多久,我漠然拿起手机,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咆哮:“怎么那么久才接电话?你在干嘛啊?”

  替代品有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的义务吗?

  哦,对了,我是卫砺包/养的情/妇,得有职业操守,随叫随到那是最基本的素质。

  “在洗澡。”我低声回答,那一把浓重的鼻音简直比太监嗓还难听。

  “你在哭?!”卫砺反问,语气很急切。

  我咧嘴,明知道他看不见,还是努力笑得欢快一些:“没有,只是感冒而已。”

  “怎么会感冒?”卫砺略有些责备地问,我猜,他现在一定是眉头紧皱的样子。

  “空调吹多了。”我继续笑,笑得撕心裂肺,语气却很平静,我都怀疑奥斯卡是不是欠我一座小金人了。

  卫砺叹口气,十分无奈,语气凶巴巴的:“你呀!一眼没看牢,你就把自己糟/蹋成这副鬼样子!我后天就回去了,限你两天养好身体,听见了没?!”

  “知道了。”我点了点头,很认真地说,“你不用那么赶,倒时差那么辛苦,你可以先缓口气再回来。”

  卫砺低声咆哮:“老子那么赶,也不知道是为了哪个没良心的小王八蛋!”

  我拼命咧嘴,却笑不出来。

  不是为了我,真的不是。就算我想骗自己,也骗不了。

  卫砺絮絮叨叨的还在说一些杂七杂八的话,我完全没有心情听,更没有精力应付,我怕再听着他的声音,以及那些虚假的甜言蜜语,我会控制不住爆/发。

  我直接把手机关机,顺着路边下水道的口子丢进去,然后闭着眼睛一路狂奔。

  穿着高跟鞋不要命地奔跑,后果只有一个——崴脚。

  我捂着痛得令人欲仙欲死的脚踝,坐在路边,捂着脸失声痛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个很粗的嗓门响起,跟炸雷似的:“姑娘,你哭什么?”

  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大妈停在我面前,好奇地瞪大眼睛瞅着我。

  我借着疼痛嚎啕:“我脚扭了,动不了了。”

  真好!可以名正言顺地大哭一场,却不会被人触及隐/私。

  “怎么这么不当心?唉!严重吗?我送你去医院吧!”大妈很热心地停好车子,把我扶起来,嘟嘟囔囔地责备,“现在的小姑娘啊!都喜欢穿高跟鞋,那后跟还没手指头粗,一拃长,能不崴脚么?”

  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一抽一抽的,根本接不上话。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上来吧,我送你去医院。”大妈一边说一边把我扶上电动车的后车座,一拧油门,嗖的一下飙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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