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四章:五方会谈(第2700张月票加更)_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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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线索和我局干警及高洋亲友辨认,确信犯罪嫌疑人高洋已在出逃途中身亡,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由于犯罪嫌疑人身亡且无其他共犯,本案刑事部分侦查、处理已告终止,剩余为民事纠纷。

  与此同时,韩雪倒地流产事件与住宅所有权纠纷因与本案关系重大,也被专案组一并纳入会谈流程,共同解决。

  首先声明,本局不对民事纠纷部分发表意见,更没有管辖和审理权限,邀请诸位到场纯粹是为各方构建会谈平台,希望诸位能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等合理方式进行救济……”

  于是各方代理人都一一发表意见,就连牛总也有代理人——虽然他是个人出面,但好歹有投资咨询公司的帽子。

  意见如常天浩最初设想的一样:

  李恒方认为新世纪管控不力,制度失去制约,要求连带承担合理赔偿;

  新世纪认为常天浩在前次投机中与高洋利用公司资金不当获利,应予返还;

  牛总认为高洋提交借条真实有效,同时还拿出了房产证,认为只有在高洋能确实控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从韩雪的经济情况看根本无力承担;

  至于常天浩的代理人,则以善意获得为抗辩——常天浩操作时并不知道高洋挪用,也没有危害新世纪,要求返还于法无据。

  本来他还和两位顾问讲高洋涉嫌挪用他的资金的事,但顾问都劝他不能这么说:你说高洋涉嫌挪用,那岂不是说也“可能”或“应当”知晓高洋会挪用其他资金?这对抗辩有麻烦。

  他虚心地听从了辩护意见,只字不提,实际他是知道高洋这茬的。

  聘请法律顾问还有个插曲,本来常天浩考虑程程在财大念书,打算从那聘请1-2专家担任,但后来出任的是华东政法专家。事后回头想,也幸亏没请财大,否则程程要求常天浩多钻研学术,他转头又花5万一年去财大请硕导当顾问提供服务——这是故意示威来着?还是想说资本凌驾于学术之上?

  韩雪只有依依陪着,孤零零在会场,一言不发,她确实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至于流产伤害,牛总也有关系,三言两语间变成双方争执后不慎倒地,这“不慎倒地”和“推搡倒地”显然性质不同,可你也没法证明就是人家把你推倒,所以牛总小弟拘留几天就释放了。

  扯淡半天,各方都自说自话,马处面子有点挂不住,但又没办法,这么多律师、法律专家看着,万一他要有倾向性意见或者不合程序的规则被人抓到痛脚也是件麻烦事。

  他几次想说,几次又欲言又止。

  两小时后,常天浩坐不住了,悄悄朝李恒招手,示意他出来私下谈。对方会意,装出上洗手间的样子就出来了。

  “李总,我们明人不说暗话,你要拿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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