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歧路芳华_倾城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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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璧华告诉倾城,他们将要前往迦林江的发源地“罗汉山”。五毒宗的总部碧螺谷就在山里。

  碧螺谷同时也是红巾马贼的基地。这里面有着一种奇妙的角色转换令倾城叹为观止:当黑星、李璧华和他们的同伴回到碧螺谷,穿上长袍、草鞋,就成了五毒宗的虔诚信徒、养殖毒虫、草药为生的化外淳民;当他们感到生活变得乏味或者需要一笔巨款以供下一次祭祀挥霍,就穿上马靴缠上红巾,摇身一变,成了边民闻名丧胆的红巾马贼;他们当然有更好的选择,在某位王公、贵族的号召下参加有利可图的战争,从事寻找公主、追捕逃犯之类的赏金任务,这时候,他们就是标榜忠诚与勇气的“红巾佣兵团”了。

  前往碧螺谷的途径有两条,乘船溯留直上——或者换乘骆驼横穿“浩瀚”戈壁滩。

  李璧华选择了水路。她说沙漠里有两个太阳、天上一个太阳,沙子反射一个太阳,那个金晃晃漫无边际的世界里有着太多的热量,会伤害她的皮肤。

  说这话的时候,她让倾城看她的掌背。她们都知道那是女人最妩媚同时也最容易被伤害的皮肤之一。那细腻的纹理和白腻的光泽让倾城联想到遥远的故乡,那里曾流传着这样一首瑰丽而细腻的诗句,“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玉生烟”不就是“璧华”吗?多么神奇的缘分。倾城也觉得走水路是个好主意了。

  被嫉妒烧坏脑子的醍醐跑来提醒倾城:“你没有权利干涉主人的任何决定,你不过是个阶下囚。”

  倾城告诉他:“高贵人物知道自己为什么更重要,下贱胚子连奴才也当不好。”

  醍醐恶狠狠的说:“我宁愿走沙漠!让疯骆驼啃掉你的耳朵!让太阳烧瞎你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你淌着毒液的舌头!”

  倾城忍不住笑了。“坏心眼儿的男孩儿,我不过捏了一下你的脸,你就恨不得让我去死?你真狠毒。你要倒霉了。”

  倾城去找李璧华。他对她说,“我们还是走沙漠罢。醍醐想让疯狂的骆驼啃掉我的耳朵,让太阳烧瞎我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我该死的舌头,我很想知道假如我真的失去了舌头耳朵眼睛之后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更想知道走出沙漠之后我的尸体还值不值现在的身价。”

  倾城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码头,坐在五毒宗专用的楼船上。

  李璧华把醍醐找来,问他:“你看这江好不好?”

  醍醐战战兢兢的说,“主人说好就好。”

  李璧华又问,“你说这水好不好?”

  醍醐还是说“主人说好就好”。

  倾城连声叹气。第一个这样回答的人很聪明,第二个就是白痴了。

  李璧华也叹了口气。她不耐烦的冲醍醐挥挥手,醍醐以为他可以离开了,然而李璧华却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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