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四十一章:【李淳罡再战王仙芝】_穿越诸天做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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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大水花,但十年百年之后,也就没了涟漪。

  所以,身在江湖,众多江湖人士,大都比较健忘。

  人生不过百年,七十便是古稀。

  李淳罡成名太早,年纪轻轻,便已独占鳌头,三十岁,便几近天下无敌。

  举目望去,谁与争锋?

  这位曾经的老剑神,成名太早,落幕也早。

  败给同辈王仙芝后,木马牛被折,从此,江湖之中,便少其传闻了。

  久而久之,知己与红颜,相继化作黄土,当代江湖,便是一些上了岁数的老古董,提起李淳罡,印象也渐渐模糊不清。

  更何况,江湖之中,重来都不乏新人菜鸟。

  江湖高手太多,其名声,一重胜过一重,一浪叠过一浪。

  能让人记住的,大都是还活着的。

  天下第二王老怪,老而弥坚,仅论天下剑道,道门之中,龙虎山齐仙侠,与武当王小屏交相辉映,只不过,比起半妖半仙的邓太阿,仍是逊色较多。

  江湖更迭,剑士,永远是江湖上最多的,如同过过江之卿,密密麻麻。

  而邓太阿,无疑是如今江湖之中,唯一的剑神。

  这位剑神,却不喜佩剑,也算一桩咄咄怪事。

  用剑的,输给了用刀的,或者用枪的,大可放言,我输了,又咋的?

  你们用刀,用枪,其中最拔尖的高手,谁能打得过不用剑的邓剑神?

  江湖传言,这位邓剑神,生得虎背熊腰,可幻出三头六臂,行囊里,藏有一只不大的黄梨木剑匣,装有袖珍小剑十余柄。

  传闻,此剑,以吴家剑冢秘术养育,通灵如活物,饥则食肉,渴则饮血,玄妙莫测。

  出匣后,无需气机驾驭,便可自行割取项上头颅。

  可惜,这等神通,出神入化,剑仙手笔,这世间,唯有武帝城城主一人有幸见识过。

  武帝城中,成千上万柄飞剑,于天空之中,悬挂出一道剑幕,实乃惊世骇俗。

  与此同时,城门外,一头疲态毕露的老毛驴,踩踏着蹄子,缓慢入城。

  一名少年,书童装扮,倒骑毛驴,腰间挂着剑鞘,剑却已不见。

  一脸懊恼悔恨,低头,对那牵驴子的中年男子说道:

  “老爷,我这剑,可是攒了好久铜钱碎银,方才买来的。

  那李淳罡,也太不讲理了些,说好了,借城中剑,凭啥连我这把也不放过啊?

  我们这不还没到武帝城嘛!

  老爷,你也不讲道理,眼睁睁看着剑飞出鞘,却不帮我拦下。

  这事儿若传出去,多丢人!

  到时候,老爷你的面子,搁哪儿去?”

  牵驴的中年男子,相貌平平,习惯性,嘴角微微翘起,看上去,仿佛始终在笑。

  如此,那不出众的脸庞,颇显柔温醇。

  他手里,拎着一枝不知从何处摘来的桃花。

  手指轻轻旋转,抬头看去,少年苦着脸,微笑打趣,道:

  “面子,不就搁在自己脸上吗?”

  身为书童仆役,少年架子却不小,自个儿骑驴,让老爷牵驴步行。

  如此便罢了,还让老爷背着行囊书箱。

  听到自家老爷调侃,竟还敢瞪眼。

  随即泄气,忧心忡忡,问道:

  “老爷,这李淳罡说好了是借剑,可不会耍赖皮,打算借了不还吧?”

  城外不远处,一白发老头儿,蹒跚而来,远看近看,不过一落魄糟老头儿罢了。

  谁又能一眼认出,这便是曾祸乱天下的春秋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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