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9章 废了胳膊_吴庸宁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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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乃国之利器。

  他们几人更是千万军人中的骄楚。

  然而却出现在这种场合,成为胡兴华私人寻仇的帮手。

  让于剑雷心中一阵冷寒。

  他站出来,怒视着四人喝道:“猎鹰大队什么时候成了私人的打手了!”

  于剑雷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四人同时脸色剧变。

  互相对视几眼后。

  一名身材略高的汉子站到最前,他上下审视于剑雷半天,喝问道:“你是谁!怎么知道我们的身份!”

  “我是谁?”

  于剑雷冷笑道:“我是你们大队长的生死之交!呵呵,高峰带的好兵啊,真是有前途!”

  汉子脸色再变,于剑雷口中的高峰,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猎鹰大队的队长。

  猎鹰大队乃是滇省军区的拳头部队。

  在华夏特种兵中,能够排到第三。

  仅次于神龙小组和华夏利剑。

  猎鹰大队队长高峰,更是一代传奇人物。

  他十六岁服役,在军队中展现出非凡的才华,擅长一切战斗技能,并且还是一名了不起的武术高手,据说三年前已经成功练成内劲,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内劲武者。

  于剑雷当年曾同高峰一起在某特种基地训练过,两人结下了深厚情谊,即便平时难得一见。

  但于剑雷对高峰带出来的队伍还是很熟悉的。

  尤其是猎鹰大队,跟高峰跟的久了。

  这些队员的身上,都带有高峰的气质,于剑雷一眼便能够嗅出味道来。

  汉子沉默半天,道:“口说无凭,你凭什么说认识我们队长!”

  于剑雷冷笑一声,从口袋里掏出证件,打开给他看:“凭这个行不行。”

  汉子瞅了一眼,当场僵直。

  于剑雷!

  大校!

  汉子的脑袋顿时嗡的一下,满脸惊愕,不可思议道:“您!您是于剑雷大校!”

  于剑雷收起证件:“没错,是我,现在信了吧。”

  汉子朝于剑雷敬了个礼,朗声道:“士兵元朗,见过大校!”

  元朗望着于剑雷的目光中,带着三分敬畏三分庄重,剩下的四分全是钦佩。

  他们猎鹰大队的人,听到于剑雷的名字不是一次两次。

  盖因他们的队长高峰同于剑雷的交情极好,提起于剑雷自然是赞不绝口。

  高峰曾亲口对他们这样说:“我同于剑雷比,能比他强的也只有功夫。无论胆识、谋略,还是团队作战的技战术,于剑雷都远胜于我。他带的特种大队,也就是根基差了点,论打硬仗的实力,绝不比我们猎鹰大队差。”

  所以元朗见到于剑雷的证件后,直接向于剑雷行了个军礼。

  但于剑雷呵呵直冷笑:“你们这种行为也配称作士兵?呵呵,不要侮辱‘兵’这个字眼!”

  元朗汗颜,他犹豫了一下,低声解释道:“报告大校,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咱们接到上级的就是听从胡兴华的命令,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于剑雷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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