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四十八章 “我也是刑警”(三)_1484_韩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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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告状,接-访是应该的,但不能因为接-访影响工作。

  不管怎么样,随着巡警到来,秩序总算维持住了。

  “应该把那个丁佩文带来的,算了,下次再押他过来指认现场。新民,介绍案情。”

  “是。”

  顾新民指指前面堆满垃圾的一片操场,简明扼要汇报道:“报告韩局,嫌犯丁佩文交代,去年6月14日晚9时许,他与另外两名嫌犯小达和包全业,在河滨路夜市大排档喝完酒去前面包全业租住屋时,看见一辆长途大巴停在市场门口。”

  “三人游手好闲,晚上在大排档吃饭喝酒没给钱,身上也没钱给。摊主同样不是省油的灯,找了几个社会闲散人员跟他们打过一起,那几个人在我们的抓捕清单上,已经落网。总之,他们穷凶极恶,觉得被害人落单,周围又没什么人,决定干一票。”

  “谁先提出来的?”

  “丁佩文说是包全业先提出来的,不过这个情况要等另外两个嫌犯落网之后才能确定。”

  就这么说不够形象,顾新民根据已落网嫌犯交代的情况,从被害人下车的位置,一边比划一边介绍。

  “被害人身上斜挎一个皮包,还有一个黑色旅行包,大概有这么大。他可能在雨山有认识的人,下车之后先四处张望,然后开始打手机。有手机应该是有钱人,包全业就是这么提出的。”

  “丁佩文声称包全业提出来之后他有点怕,说小达跟包全业一拍即合,三个人连自行车都没有,步行的,两手空空。作案需要工具,小达看看四周,没找到棍子之类的东西,大概从这个位置,捡起一块石头。”

  “丁佩文说出于哥们义气,他也捡起一块,包全业又捡了,三个人背着手,把石块藏在身后,不动声色走到这个位置。他们是惯犯,根本不需要刻意策划,包全业故意走到目标面前,吸引目标注意力。”

  “小达绕到目标身后,挥起石块就往目标头上砸,就这样连续猛击,丁佩文声称他当时吓傻了,没动手。到底砸过几下,他记不清,只知道砸了几下目标倒下了,自始至终都没惊叫。”

  “包全业捡手机,小达翻被害人衣袋,翻找出钱包,然后撒腿就跑。往那个方向跑的,跑到建材市场后面的小树林,把手机卡取出来扔掉,借助手机的光分钱,分完钱把钱包也扔掉了。”

  “丁佩文交代他们看了一眼身份证,知道抢的是东广人,但钱包里只有800多元钱。包全业说那人脖子里有金项链,应该值不少,刚才忘了揪下来。小达也认为外地人身上不可能只有这点钱,怀疑被害人把钱藏在旅行包里。”

  “三人鼓起勇气,再次回第一现场,在前面拐角他们停了一下,观察有没有人注意,确认路上没人,跑过去揪金项链。考虑到在路上翻包太容易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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