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一十七章 犯伍_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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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云本人对此事怎么看?怎么看?随便看了,还能怎么看?

  你说犯肆道德犯罪,请问两个孩子的监护人是否存在道德犯罪?负责监护的学校是否存在道德犯罪呢?还有社会的责任呢?万一哪个脑残的问:不是你推下去的,你为什么要救他?有没这样的人,大家都知道是有的。

  普通人愤怒,业内人想的比普通人更多。比如两个小孩死亡,是哪个小孩的责任?诸多案例中,类似事情肯定是一主一从。进而,负责东湖的园林部门有没有责任?严格来说,在这件事中很多人涉嫌有法律责任,多是民事责任。唯独不救人的犯肆,是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

  这是法律病了,为什么法律要生病?因为没办法,因为法律不能要求普通人去救人,否则没有人敢去河边。反过来说,法律实际上没有生病,法律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

  从道德角度来说,有错的不是只有犯肆一人。在法律角度来说很多人有错,唯独犯肆没错。但是这些话是不能说的,没有人有兴趣听这些,也没有人愿意听这些。理智的声音总是很容易淹没在狂热之中。

  无所谓,因为没能力也没资格去改变。不想是非,顺应民意,赚钱养家糊口才是正道。

  庭审到这里基本已经结束,作为辩护方死不承认侮辱罪,打掉诽谤罪。控方指控的诽谤罪被卡死,一些帖子虽然是捏造,但拿不出手。比如称犯肆是牲畜,这是诽谤还是谩骂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犯肆不是实质上的牲畜,所以构不成诽谤。

  加上两名控方临时接手,帖子数量以百万为单位,根本看不过来。控方在几次尝试后终于放弃诽谤罪,开始结案陈词。控方说明法律的准则,辩方则说明陪审团的重要。

  ……

  在十分钟的休庭后再开庭,桑尼问:“陪审团有结果了吗?”

  陪审长宣布:“陪审团裁定:被告网络暴民诽谤罪名不成立,被告网络暴民侮辱罪不成立。”

  桑尼:“退庭。”

  “稍等。”管家上前,看手机一会:“毕竟是真人秀,请陪审团说下情况。”

  陪审长回答:“情况很明显,我们没有侮辱他,我们是憎恨他。对此我们没有任何不同意见。”

  管家问:“犯肆没有违法,是法律有问题吗?”

  陪审长回答:“当然,见死不救本就应该入刑。”

  管家问:“请问,你会游泳吗?”

  陪审长回答:“不会。”

  管家问:“假设你在河边看见小孩溺水,你会下水救助吗?”

  陪审长:“我不会游泳,但是我会帮忙报警。”

  管家问:“犯肆也报警了,你的行为难道不是见死不救吗?”

  陪审长回答:“不一样,我没有能力,他是潜水教练,他有能力。”

  管家:“麻烦控方打开红色信封。”

  九尾打开红色信封,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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