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七十七章 庭二_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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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在王传被捕期间,他们还继续进行追逃游戏,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曹云:“综上所述四个问题总结来说,就是烈焰看重王传有钱没地方花,闲着难受,于是成立了烈焰诈骗小组。以烈焰法官身份为引,诱骗王传陆续向烈焰账户汇款四千万美元。加入烈焰之后,王传发现自己完全是个空壳。不仅没有任何权利,而且还有内部规则限制其在烈焰法庭上的发言。”

  曹云:“所以王传不仅没有实质性的加入烈焰,参与他们的犯罪活动。反而是以为被烈焰欺骗的受害者。王传不仅不犯法,而且是受害者。但是由于王传被欺骗的太深,加上司法部门推波助澜,不去考虑王传在案件中的得失,只考虑王传拥有一个烈焰法官的头衔,就将王传定为烈焰犯罪团伙的主犯。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就此,辩护席要求法庭对王传涉嫌罪名进行裁定。”

  证人席的王传泪流满面:“我踏马应该雇你啊。”自己那个什么鬼律师。

  曹云并非没有依据,烈焰内审时竹说明过烈焰的结构。核心三人加两个凯子,没事凯子掏钱,有事凯子顶罪。客观实质来说,王传确实是被烈焰坑的受害者。

  十几秒的安静后,法官道:“王传已经在认罪书上签字。”

  曹云道:“王传签字他认罪是他的事,我们要寻找的是事实。王传到了现在还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却不知道三法官两凯子是烈焰法庭标配。凯子是什么?没事投资,有事顶罪。试问烈焰真的没有追求吗?烈焰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原烈焰部分,明显的冲击和干涉司法公正。第二部分,他们减轻了犯罪程度,甚至开始玩起了真人秀,目的是什么?是敛财。在打开了烈焰名气之后,他们就开始利用烈焰来盈利。王传就是他们盯上最大的凯子。”

  曹云:“区分是否诈骗,首先要计算下王传加入烈焰后烈焰活动的开销,烈焰的开销根据我的估算大约是五百万美元,烈焰却要求王传汇款了四千万美元。第二部分,王传是否在烈焰法庭工作中盈利,盈利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资产盈利,显然没有。第二部分是心理成就感盈利,刚才我说,王传只是个空壳,连在法庭上发言的权利都没有,所以根本不存在心理盈利。”

  曹云:“第三部分,王传是否改变过烈焰法庭的人事结构,改变过烈焰运作规章或者任何一草一木?没有,事实上王传对烈焰法庭没有任何影响。王传在口供中称,想安排自己的人也就是六月去邮轮,但是被二号法官以容易暴露为由否定。王传提出重申两年前的某案,也被二号法官以取证太难而否定。在王传认罪书写的很清楚。”

  曹云:“第四部分,王传加入烈焰犯罪团伙后,对烈焰犯罪团伙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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