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两百八十七章 烈焰法官_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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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就是一号法官。

  不仅有刘长发涉嫌参与庭审的视频,还有刘长发涉嫌参与法官组讨论的视频。

  视频时间不长,只有五分钟,并且分四个片段。按照法理来说,视频是无法成为证据的。

  事发第二天,刘长发召开记者招待会,表示自己被人恶意诬陷,表明自己绝对和烈焰法庭没有任何关系。

  警方对此回应称,他们正在寻找视频发布者,因为就目前四段视频来看,无法证明刘某和烈焰法庭有关。重要的是,视频拍摄大部分画面是刘长发的后脑,没有看见他的口型,不排除视频声音是后期添加而成。即使视频是真的,也没有办法证明刘长发就是烈焰法官。

  曹云对此有些惋惜,他知道鬣狗一定有一波操作,能抓出一名法官,曹云很佩服。但是虎头蛇尾,证据不够。诸如刘长发这样的法官,不能暗杀,暗杀意义不大,挖出来审判才有意义。

  新闻持续发酵,媒体挖出了刘长发购买了国外通讯卫星频道服务,并且是以私人名义购买。怀疑卫星频道这是几名法官通讯的工具。警方很无力的表示,卫星属于私人所有,就算是其本国司法部门,也没有名义要求私人交出数据。私人卫星拥有者趁机打一波广告,他们表示,他们保护买家的隐私和安全,并且表示没有数据存留。

  曹云的理解,如同移动电话网络一样,他们只是提供一个通话网络平台,你们通过电话联系做的坏事,当然不可能让移动电话营运商负责。通过下载软件下载到一些什么,下载软件就要负责?私人卫星只是提供给高端高消费人群一个隐秘通话平台,这些人有没有犯法,和私人卫星无关。

  鬣狗算是败还是胜呢?不好说,烈焰估计也抓狂,按照规矩,刘长发知道的太多,为了保护其他人的利益,暴露就得死。现在刘长发死了,等同坐实了其烈焰法官的身份。更难过的是警察,他们知道刘长发一定有猫腻,但是缺乏证据,甚至缺乏对其立案调查的基本证据。目前只能从外()围角度寻找蜘丝马迹。

  ……

  警方高层召开会议,列席的人很少,总检察长、李龙,越三尺和李墨。

  李墨先回答了两位老大的问题:“根据调查,刘长发是烈焰法官的可能性很大。刘长发拥有一栋刘氏大楼,楼高二十四层,其中二十三层大部分是和二十四层是刘长发私人住宅。二十三曾小部分是刘长发的办公室。

  李墨:“我们私下和刘长发曾经雇佣的保姆会面,刘长发有一位老婆,三个孩子,他们住在东城郊的别墅内。刘长发只有周末才会回家,平时就住在大楼内。这是根据保姆说明后我画的草图。”

  二十三层有延伸停机坪,健身房,电影视听室,壁球室和两间豪华客房。二十四层,有四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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