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二百九十四章 三天已到_医等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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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睐,就凭这一点他就该死。”

  “没错,明珠小公主除了他身边的四个保镖外,从来不会正眼看别的男人,连我们她都看不上,可是为了刘风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野种,竟然打我的脸,我必须杀死刘风。”

  这两兄弟如此针对刘风,原来是因为明珠小公主,可是那明珠小公主明显还有些单纯,根本就没理解这两个男人的心思。

  与此同时,天灵岛东侧,一个小寨子中走出一名穿着熊皮大褂的壮汉,他的双眼有如神灯,目光直射向刘风所在的林屋,“好小子,他引动的灵气漩涡边缘竟然波及到了我这里,他未来的成就至少是主宰级别。”

  “混蛋东西!”

  同样是在此时,西侧一个小寨子中走出一个杵着拐杖的老头子,他的身上也披着熊皮褂子,眯着双眼说道:“练个功,用得着引起这么大的灵气漩涡吗?我们西寨里半个寨子的灵气都被吸光了。这小子,这小子,三天后是要登圣山是吧,看我西寨的高手不去收拾你才怪,哼!”

  “哥,那刘风太过妖孽,三天后我们要杀他恐怕没有绝对把握,我觉得得找人。”

  “当然得找,走,去后寨,找二哥他们。”

  加米和加豆发出一会狠,然后快速朝着山坡下冲去。

  外界发生的事情,刘风是丝毫不知,他全情忘我的在修炼《金仙诀》,并且每一次进步后,他都要自我冥想,将以前学过的功夫和现在修炼的功法相互印证,找出最适合自己的路术然后在精练提纯。

  就这样,又一天过去了,刘风引起的灵气漩涡不但没有停止运转,反而笼罩范围有扩大的趋势。

  此时刘风并没有打坐练过,他是站在地上进行着最基本的拳脚打磨,可此时他的气息却在不断年涨中。

  嗡!

  不知过了多久,刘风身上气息勃发,从混元境步入先天。

  “丹境!”

  这两天的时间里,天灵族族长一直观察着刘风,他的目光可以穿越一切阻隔,刘风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从初生之力,达到丹境,他回到天灵族也不过两三天的时间而已,这真是苍天降福我族啊!这样的妖孽,简直是万年不遇。”

  是的,刘风先天达到了先天层次,也就是丹境。

  修炼金仙诀达到的丹境跟练武的丹劲有了明显的差别,练武到了丹劲层次,也就是先天层次时是气血抱丹,可是修炼金仙诀达到的丹境,使得刘风立刻拥有了内视的能力,他能清晰的看到自己丹田内形成了一颗乒乓球大小、金灿灿的金丹。

  此时刘风才明白,三维世界的内家拳,是因为天灵气枯竭,很难有人修炼成传统道家丹道功法而被世超级宗师张三丰发明。当然,传说中的张三丰本人,可是修炼道家丹道的神仙一流。

  此时刘风更明白,气血抱丹练的是气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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