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四章 渴望_重回七七,开局跟女知青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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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何况,这里面的几个主人公,如果写的太仓促,说不定就会出现画虎不成反类犬。

  坐在椅子上,脑海中就出现了《渴望》的电视画面。

  作为一个喜欢电视剧的社畜,想当年,程旭远可是将一些经典电视剧都仔细看了一到两遍的人。

  而重生之后对前世的超强记忆,更是让他对电视剧中的每一帧,都记得清清楚楚。很快,一个完整的故事大纲,就出现在了程旭远的心头。

  他拿起笔,在稿纸上快速的写道:在厂子里,刘惠芳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漂亮女工,她第一次见到王沪生……

  写东西,有时候就是一写开,就文思如潮涌。

  坐在昏暗的灯光下,程旭远一口气写了三千多字。

  感到手有些酸的他,刚刚准备活动一下筋骨,昏暗的电灯却突然灭了。

  如果是前世,出现这种情况最大的可能就是灯泡坏了。

  但是现在,最大的可能却是停电。

  借着煤球炉的一点火光,程旭远点着了用药瓶做成的煤油灯,虽然不是太亮,却也能够看清楚四周。

  药瓶是史雪红给的,煤油是从老李头那边要的,文化馆因为点蜡烛太费钱,所以给老李头每月都会弄几斤煤油,以备停电的时候照明。

  至于灯捻,这个更简单,他从被子里掏了一点儿棉花做的。

  一灯如豆,虽然不亮,却也温馨。

  不写了,煤油灯下写东西毁眼睛。

  虽然心里好像有很多的东西不吐不快,但是为了不再戴上眼镜,程旭远还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桌子,就躺在了床上。

  清晨,又是一阵熟悉的肚胀,程旭远不得不冒着严寒,裹着棉袄来到了公共厕所。

  明天搬到筒子楼,楼上的公共卫生间,应该不会这么冷!

  借着蒙蒙亮的天光,程旭远刚刚在蹲位上蹲下,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了!”

  程旭远扭头,就看到孟德志就好像一个幽灵一般,依旧在原来的位置上蹲着。

  他笑了笑道:“来了。”

  “今天又晚了六分钟,年轻人,作息时间不规律,对身体不好啊!”孟德志悠悠的说道。

  程旭远之前,还很喜欢和孟德志打打嘴仗。

  但是现在,他没有了这个心思。

  所以他直接道:“老孟,我今天就搬走了,明天你就别在这儿等我了。”

  孟德志沉吟了一下道:“要不,你在这多住两天,反正你一个单身汉,住在什么地方都一样。”

  程旭远一阵无语,老孟这家伙长的浓眉大眼,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气宇轩昂,这说话怎么就这么损呢!

  单身狗就不应该有自己的狗窝吗!

  有心怼孟德志两句,但是程旭远最终还是因为分别,没有说话,只是呵呵的笑了两声。

  呵呵就是后世的意思。

  孟德志虽然不明白后世的呵呵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从程旭远的笑声中,还是能够感觉出他的意思。

  他没有继续刚刚的话题,而是一本正经道:“小程,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故事,实际上也可以发表出来。”

  “整理一下,不比《明朝那些事儿》差。”

  “而且还更有深度。”

  程旭远摆了摆手道:“《明朝那些事儿》我写的都有些累了,这个就算了吧。”

  发表,开什么玩笑,人家都已经写出来了,撞书可就不好了。

  作为一个文抄公,最大的问题就是怕撞书吧。

  孟德志叹了一口气,很是哀叹这个年轻人的不争气,他有心整理,可是虽然听了不少,却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入手。

  停顿了一会,孟德志突然道:“小程,这个星期天来我家做客吧。”

  “你还没有来过我家呢!”

  程旭远道:“好啊,你家住在后面那栋楼的几楼,我一定准时拜访。”

  “不是后面那栋楼,是出了前面胡同口的那栋白楼,我家住在三楼东户。”孟德志郑重的说道。

  听孟德志如此说,程旭远突然愣了一下。

  那白楼距离文化馆,可有五六百米的距离。

  老孟,你上个厕所,值当的跑这么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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