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34章 紫殿清晓席群英_汉室可兴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应玚高中院试之首。其家亦办私宴庆祝。郡士和院士成绩前十名公布排名,但只有第一名才有称号,分别称为“解元”和“会元”。若殿试通过,则称为“进士”,第一名称“殿元”或“状元”。应玚之父应珣现在立法院中书处任职。立法院原辖士部和民部,负责立法,后刘备将草拟诏敕、定旨出命的职能移入立法院,下设一个机构中书处负责,其长官称为中书丞。皇帝口含天宪,出口就是法律,因此诏令也是立法的一部分。刘备特别注意维护法律威严。若人人遵纪守法,自己身为最高层,自然稳如泰山。以前是臣子,不能改易本朝律法,只能通过军令的方式下发法条,命部下军民遵守。公元193年10月天子被弑,神器无主,控制青豫徐三州之地的左将军刘备组建立法、司法、政务三部及诸司,将梳理、重订律法之事提上日程。等到公元195年正月称帝后,正式开展修法工作。本朝法律有律、令、科、比四种形式。.律以萧何制定的《九章律》为主,加上《傍章》、《越宫律》、《朝律》,统称“六十篇”。令则是“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后来律令并进,越来越多,前汉武帝时已达到三百五十九章,到成帝时更达到“百有余万言”,本朝继续叠加法令,致使典籍汗牛充栋,“律令紊乱,科比冗杂,章句歧义,览者艰难”。朝廷法令无法正常在各州郡侯国使用,官员不知如何引用条文律令处理案件,平民百姓更难以掌握律令之内容,非常不便。现任刑部尚书的钟繇之家族以精通律法而着称。即便是他,也觉得现行律法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主持立法院的第五巡接到刘备诏令后,组织朝野大量精通律法的人才,在立法部原有一年多工作的基础上,又历时近一年时间,终于完成新法的修订。刘备命名为《新律》,加上颁发的各种“令”,合计一百八十多篇,分类清楚,条文简明,刘备已正式颁发五州实施。为酬第五巡之功,刘备给他加官侍中,以示荣宠。侍中表示第五巡可以出入宫禁,而尚书令和司空都只能在皇宫之外的政务堂和司法堂办公。立法院下的士部主要负责刑法等律令修订完善,民部主要负责民法等律令修订完善,中书处则负责皇帝诏敕。除此之外,其余任何机构、官员不得自行起草律令或任意解释律令。立法院设有巡察人员,若发现有官员违法者,可以发起弹劾。一旦有弹劾,司空下属的侦部廉政司必须查明,给出明确结论。中书处贴近皇帝,相当于皇帝的秘书,位卑而权重。中书丞为卫觊,下设左右侍郎,分别为原青州主簿滕胄和应珣,再下设中书舍人若干。宴席之上,应珣说完祝酒辞,就命举杯

  请收藏:https://m.chenyuan9.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