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八章 吃肉喝血,此为寇也_我为万古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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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什么用?一辆车和一支队伍也分不清?瞎叫唤?要不是老子钻了你姐的被窝,真想一棒砸烂你小子的天灵盖!”

  为首的粗壮汉子单手拎着百把斤重的狼牙棒,有种举重若轻的架势,看样子也是冲开气血大关的一境武者。

  放在响马当中,算得上好手了。

  “这一老一少没什么嚼头,放他们过去算了。”

  为首的粗壮汉子吐了口唾沫,眼睛盯着前方,似是等待着什么。

  有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青脸汉子摇头道:

  “大哥,索性把这两人一并杀了,既干脆又利落。饮马川那边就是因为消息不严,走漏风声,才让我们知道有这一桩大买卖。”

  说罢,他就不等粗壮汉子答应,举枪就扎向那个黝黑车夫。

  铛!

  一声金铁交击!

  狼牙棒半路捣出。

  正好截住那条红缨枪。

  “二弟,我在东山府曾听单天王说过,为人不管做良民,或者做强人都要守一份规矩。响马求财不害命,何必再添两笔无辜血债。”

  为首的粗壮汉子架住自家兄弟的红缨枪,正声道:

  “还是让开道来,让他们赶紧走。对了,徐四、赵五你们再派几个发响箭的哨子往前面探。”

  “去元阳观烧香,若要返程,这里是必经之路,绕不过去!”

  青脸汉子看到大哥出手阻止,只得勒马收枪,但语气中透出几分不满:

  “大哥,平天寨吃得是义军造反饭,立得是替天行道旗,他们讲道理没问题,可我们干得是响马的买卖啊!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有什么不对?”

  “要知道,若是这一票做成了还好,即便给饮马川知道此事,大不了去投靠知世郎。”

  “可若不成,济宁郡以后哪还有我们的容身之地。”

  粗壮汉子心知肚明,眼里闪过一丝挣扎之色。

  他和兄弟们,这一次是冒了天大风险。

  据说,有位凤翔府的贵人前往元阳观烧头香,还想筹办五方大帝的诞辰大典。

  大约就在两天前,粗壮汉子亲眼看见,饮马川的几条汉子脸上有盖不住的激动之色。

  也亲耳听到,这笔买卖里有值上十二万两白银的烫手红货。

  若能成功劫取,当真就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所以,他们得知消息后,就想着赶在饮马川动手之前截胡,好好地过个年节。

  响马的性情就是如此,天不管地不怕,有今天没明天。

  只要好处摆在眼前,刀口舔血心甘情愿。

  “是我妇人之仁,没为兄弟的性命着想。麻老六你跟着那辆马车,稍后解决掉。”

  粗壮汉子环顾四周,天色昏沉下来,他吐出一口浊气:

  “下手利落点,别让人吃太多苦头。”

  手持钢刀的麻老六点头答应,踩着一双草鞋拔足狂奔去追那辆马车。

  他也是个换血两次的好手,宰两个人就跟杀鸡似的,没什么难度。

  青脸汉子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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