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81章 谋反案(终)_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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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入其中,这又会导致被人抓住把柄,届时所有的责任都会算在公检法头上,只会得不偿失。”

  谋反案一旦兴起,可能是控制不住的,当真就罗海几个与贼寇勾结吗?

  肯定不止啊!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下面的人,肯定会大肆举报,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肯定会从中推波助澜,因为这回导致反对者越来越多,以至于局势彻底失控。

  这都是套路。

  司马光熟读史书,关于这种情况,他自是非常清楚,文彦博绝非是在危言耸听。不禁叹道:“可惜张三现在已不是珥笔,而是检控官,根据制度,检察院是独立的,我也不能去干预。”

  文彦博哀其不争地瞧了眼司马光,其实他说这番话,还就是让司马光去干预的。

  一旁的富弼是沉眉不语,心道,我到底忽略了什么?

  他也认为,若因此案牵连到一些无辜之人,肯定是得不偿失,对公检法也是极为不利的,但他相信张斐不会这么做,因为张斐比任何人都看重公检法,但就目前案情来看,张斐就是将他们往死里整,摆明不给对方活路。

  富弼认为这里面定有玄机。

  但也正是因为他们将目光都局限于张斐的操作上,而忽略最终判决的是皇庭,所以一时也没有想明白。

  只能继续等后续,毕竟官司都还未审完。

  而那边张斐在拿下吴天和罗海后,立刻提速,之后的三十二人中,都是四人一组,因为他们都跟罗海差不多,只不过资助的货物可能不同,有些给钱,有些给粮,多少也不同。

  在这些审理的过程中,张斐主要是强调,他们资助的多少,因为这是跟罗海最大的区别。

  至于李国忠他们,还是尽心尽责,尽量强调当时京东东路的环境,强调青苗法带去的恐慌。

  又审得五场,检察院控诉的三十五人终于全部出庭完。

  接下来就到了结案陈词的环节。

  首先,当然是控方先结案陈词。

  张斐喝了一口茶水,站起身来,瞧了眼文案,道:“关于第一被告吴天,我只能说他所犯下的罪行是罄竹难书。

  虽然对方一再试图将他的形容一个普通的强盗,因为在《宋刑统》的法律条文中,谋反罪是被归于‘贼盗律’。

  但是,《宋刑统》对于谋反和强盗都有着非常清晰的解释。

  在《宋刑统》中,谋反罪,定义是谋危社稷。其中‘谋’指得是‘故意’,只有当你有目的,且故意做出危害国家和君主的行为,才能定义为谋反罪。

  而强盗罪,是依靠暴力掠夺他人财物,这种行为当然也会危害国家安全,但其目的是占有他人财物,其造成的危害,也是非常非常小的。

  二者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

  而吴天所犯下的罪行,他的目的显然不是要占有他人财物。首先,他对朝廷,对官府,对官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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