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64章 民与刑_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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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

  如果没有共识,只有个人权益,那你就是打砸抢烧都可以,只要你开心,只要你愿意。往往国家灭亡的时候,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句话来来回回捣鼓几百遍,学生们似乎还没有理解透彻,就没有一回答对过。

  听着很简单,但用于实践,就变得无比深奥。

  张斐又道:“如果将这句话的个人正当权益给抹去,那是什么?”

  “法家之法。”

  “对啊!”

  张斐道:“但法家之法到底还能够令秦国统一六国,如果你将共识给抹去,君主和国家都没有了,你说该以谁为先,当然是君主和国家利益为先。你们这些人啊!”

  他无奈地摇摇头,又道:“确定这一点后,我们再来看看,基于法制之法,这些条例该如何修改?

  我们就拿盗律来说,一个小偷潜入你家,偷取了一贯钱,这是侵害了君主国家利益,还是个人利益?”

  叶祖恰道:“这应该是侵害了个人利益。”

  张斐道:“那就是与国家和君主利益无关?”

  叶祖恰又道:“也侵害了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果断一点,这还用想么,这必然是侵害了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张斐道:“如果与国家和君主利益无关,也就是说只要这小偷去你家只是看了看,发现没有想要的就走了,既没有拿你的钱,又没有伤害你,就不算违法?

  入室盗窃,不但会对你的财产造成威胁,还有可能会对你的生命造成威胁,无论他偷了没偷,如果不管的话,这个国家可能就完了呀。

  但同时是否又对个人权益造成侵占?”

  大家点点头。

  张斐道:“也就是说二者兼顾,这个小偷既侵犯了国家君主利益,又侵犯了个人权益,依照法制之法,该怎么量刑?”

  蔡卞道:“既要承受刑罚,又要赔偿个人损失。”

  “按理来说应该是如此。”张斐点点头,又道:“再说回方才汉朝那个经典案例,那田主希望用一头牛来抵偿,可当时人们对此的看法是什么?”

  上官均答道道:“人们认为践踏庄稼已经是重罪,他们已经要接受刑罚,不应让他赔偿。”

  “有没有道理?”张斐问道。

  上官均不做声。

  “当然是有道理的,如果践踏庄稼是死罪,你都将我给杀了,还要我赔偿,这确实过分啊。”

  张斐道:“你们如果翻阅过类似的案例,你们就会发现,虽然自古以来,就没有什么赔偿条例,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你们可知道?”

  大家面面相觑。

  张斐摇摇头道:“你看看,你们都是在读死书,书本上不写出来,你们就不知道。”

  有吗?赵顼回忆了一下,也没有什么头绪,于是左右看了看,“诸位可知?”

  许遵就答道:“是偿不罚,罚而不偿。”

  “不错,正是偿而不罚,罚而不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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