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53章 真的只是一个误会_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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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3章真的只是一个误会

  其实这法制之法,张斐想得非常透彻,并且一清二楚,因为这是他上大学的第一堂课,怎么可能不清楚。

  他口中的法制之法,其实就是法治。

  这是一个动词。

  这也是那些学生困惑的一个点,他们将法制之法,就理解为法制,这又是一个名词。

  这名动都弄混了,能不困惑吗。

  关键,法制是自古有之,他们可以直接套用,而法治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以前没有过的。

  只有富弼摸到这法治的门槛。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令学生们迷惑的点,就是法家和法治,都是强调依法治国,听着也很类似,很多学生觉得这法制之法,是很有道理,但好像跟当下的法律也没啥区别啊。

  关键就在于张斐对法制之法的表述,个人捍卫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

  然而,这句表述就是法家和法治最根本的区别,法家是强权、服从、遵守,是强者对弱者的统治;

  而法治则恰好相反,是强调自由和平等,是对每个人的保护,而不是一种约束,抢劫违法,初衷不是惩罚恶人,而是保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这一字之差,是谬之千里。

  二者其实存在着原则性矛盾。

  而当下盛行的儒家之法,本质上其实跟法家也没区别,都是一种统治、管理的方法,也跟法治也存有原则性矛盾。

  自杨朱之后,两千年来,就没有出现过法治思想。

  如法家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这句话虽然是在强调平等,也就是说律法面前,一视同仁。

  但是法家没有给这句话赋予法治的核心思想,就是个人的正当权益,那么本质就还是服从、遵守,只不过权贵们也得无条件服从,可即便做到这一点,弱者得到的也就只是心理平衡,让你去死,你还是得去死,只不过你隔壁可能是一位士大夫,但这毫无意义,生命都是无价的。

  所以伱要深究法治,得出的结果,可能整个封建社会都要颠覆。

  富弼才刚刚摸到门槛,他就发现法制之法将会令人与人的关系趋于平等,肯定就会破坏儒家的阶级观,要再往里面探,鬼知道会探出什么来。

  张斐暂时不太敢将这个道理讲透,他也是要走一步看一步的,而且中间肯定是要做出妥协的,因为当下的政治结构,与法治存有太多的矛盾,要是玩得不好,不但会将自己玩死,甚至可能带来一场浩劫。

  所以他跟赵顼说得这一番话,其实就还是让法治成为皇权的工具。

  这就是一种妥协。

  但这道坎,是肯定要去迈的,因为不迈过这一道坎,一切改变都变得没有意义,发明出飞机大炮,那又怎样。

  比如说,网络十大用语,这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那得看你是站在大炮前面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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