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口头上答应得好,但谁知道他们会怎么做?
郑爱霞在他们身边,想必也不会得到什么好脸色,甚至可能会遭到虐待!
与其如此,还不如去养老院。
最起码养老院的护工态度还好点。
因此,在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里便直接写明了,郑爱霞要入住养老院,而一应费用都要由三个被告来承担。
经过一系列事情之后,郑爱霞也彻底看开了,就当没生过这三个不孝子女。
自己去养老院住着,无忧无虑,说不定还能多活几年。
到他们身边也只能是受气,何苦呢?
听了罗大状的话,刘志刚的律师也无言以对了。
旁听席上。
姜白缓缓点头。
不愧是罗大状,以一敌四占尽上风。
当然,这也离不开三个大聪明被告的神级表现。
总之庭审进行到这一步,已经再无悬念。
遗弃罪肯定是没跑了。
以三个被告那“桀骜不驯”的表现来看,减刑估计也不太可能。
对此,三个辩护人自然也心知肚明,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只不过身在其位,就算做样子也得做足。
依旧在努力辩驳。
只可惜终究是无用功。
罗大状语速快,吐字清,逻辑强,在法庭辩论环节占尽上风,将三个对手彻底压制。
最终,三个辩护人接连放弃挣扎。
这也意味着,遗弃罪已成定局!
“张律师,这……现在什么情况啊这是?我怎么感觉非常不妙呢。”刘志华忐忑不已的向着张伟询问。
张伟没有说话。
他现在很心累,不想跟猪队友沟通。
本案刑事上已经辩论完毕,但民事责任的划分尚未明确。
具体来说,也就是三个子女各自承担赡养责任的比例还没定下来。
赡养责任,是肯定要承担的。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成年子女本身就丧失了劳动力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没能力履行。
但若是子女为多人,就涉及到赡养责任划分的问题。
按理来说,多子女应当是平均分配责任,公平公正,谁也别心里不平衡。
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复杂的。
毕竟子女的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家庭结构、工作性质等各方面都存在差异,有的人经济情况较好,生活富足,有的人穷困潦倒,居无定所,有的人身体健康无病无灾,有的人体质虚弱,经常生病……
如果粗暴的平均划分责任,难免会引发一些问题。
所以本案在民事责任划分上面,还需要综合考虑三个被告的具体情况。
这个案子还算比较简单的,毕竟郑爱霞的诉求就只有金钱这一个,不会涉及到去谁家住之类的问题。
现在要明确的,就是郑爱霞的赡养费(包括养老院费用以及日常开销、医药费等)应该按照怎样的比例来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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